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文号:京评协〔202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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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评协公告〔2024〕3号),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至5月10日24:00,共计47天。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24日24:00为补报名时间,共计10天。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c.exam-sp.com/#/asset/index进行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
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再选定报考科目。
非首次报名人员,登录后首先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修改后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费。
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交费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00至5月10日24:00。
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以更换考试城市及考试科目。
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交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考生可于2024年11月1日至20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补报名。
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程序的,均可补报名;补报名交费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24日24:00。
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可更改考试城市和增报考试科目。
补报名期间,考生不可申请退还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 《资产评估基础》
-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 《资产评估实务(一)》
- 《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科。
(二)考试大纲。
《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由中评协发布。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6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谷歌拼音、搜狗、极品五笔、微軟新倉頡、速成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4年9月15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24年9月16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无锡市;浙江省温州市、
文档信息
- 本文作者:Ha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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