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4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工作的通知

2024/08/22 CAU 共 881 字,约 3 分钟
Haler

关于收取2024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工作的通知

通知类型:校内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08-22
访问量:213

各培养单位、相关同学:

为确保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顺利、及时获取2024-2025学年资助款项,现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 请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将生源地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开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校验码的短信截图打印件(写明姓名、学号、培养单位),以及填写好的《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在开学返校后尽快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烟台、海南专项研究生提交至所在研究院资助负责老师(各培养单位及研究院资助工作联系方式见附件2)。如同时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短信回执校验码,只上交受理证明。

  2. 各培养单位及研究院收齐材料后,于8月24日17:00前将《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ygb@cau.edu.cn,盖章的汇总表纸质版、生源地贷款回执、回执校验码短信截图打印件提交至研工部(西区主楼215办公室),纸质版回执材料须与汇总表中学生顺序排列一致,以便学校尽快为同学们办理信息确认等工作。

  3. 对于经办银行要求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学生可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大厅(东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三层B座310室)办理确认盖章手续,由学生本人按照经办银行的要求邮寄给指定地址。

  4.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如果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需要办理缓缴手续,具体请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申请工作的通知》(链接)办理。未办理的视为自行垫付学费并注册,待贷款到账后划转至个人账户。

联系人:杨梦妍

联系电话:010-62731231

邮箱:ygb@cau.edu.cn

办公地点:西区主楼215办公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各培养单位及研究院资助工作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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